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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May 24, 2015

屋主們,你該為房價翻倍開心嗎?

數十年前只用10多萬購買的雙層排屋,現在已飆漲至百萬令吉,無端端變成“百萬富翁”,會不會很爽?一些人10年前買的公寓,價格也從10多萬翻倍至30萬,房子賬面盈利比辛苦工作的薪水還高,是不是很開心?

許多城市如吉隆坡、檳島等地方的(某種類型)房價近10年來幾乎翻了一倍。這種情況對於那些買賣房地產的投資/投機者,當然是好消息。只要房價在5年轉手淨賺18萬令吉,等於每個月收入3000令吉,比起國內過半受薪人士薪水還高。這些人當然希望不斷抬高房價,希望原本20萬的可買到22萬,好讓另一間抬高到24萬……

對於那些只把屋子視為瓦遮頭的人來說,住的還是同一間屋子(甚至更殘舊了),生活費還是不夠用,但賬面上看起來變富有了,他是否從中受惠了,那他賣屋時是否也應抬高屋價,也期待房價不斷高漲呢?

第一,房子依舊,只要屋子還沒賣出去,就還沒賺到錢,那其實沒得到什麼好處,就像股票一樣,有時股價雖然漲得很高,但只要仍未脫手,這筆錢只是讓賬面上好看一點罷了!有許多房子只是有價無市。


第二,你的房子漲價了,但其他房子也在漲價。別以為當你的公寓從20萬漲到40萬時,就可買到當年只賣40萬的排屋,因為排屋已漲到80萬了。從數字上計算,其實房價漲得越快,

越難升級(雖然賣房賺了20萬(未扣除銀行利息律師費等),但其實還差了40萬才能升級比當年的20萬差價翻倍了)。當大家不斷推高房價,只會讓越來越多人負擔不起。

第三,若你沒打算換屋子,那可能沒問題,但開枝散葉的子孫呢?當年許多一家之主一人做工,就可買屋買車,養家活兒的年代似乎已成為過去。現在生活費高漲,許多雙薪家庭被逼成為月光族,還要申請政府的40萬令吉可負擔房屋,一月供2000令吉。當房價不斷高漲,就會苦了下一代。就好像當年不斷炒樓的香港,今日留給下一代的,就是許多低下階層被逼住在只有棺材大小的棺材房。我們是否也要下一代如此呢?

第四,那些有屋子,沒後代的人以為房價繼續高漲就與他無關嗎?錯了!什麼原因導致你在大城市和鄉村吃的同一碗飯價格不同?其中一個原因是-租金。當房價不斷高漲,租金也水漲船高。當某間店鋪的日租300塊,一天只有150個顧客,那你吃的那碟飯和飲料,就包括了2塊租金;相對的,無需繳租金的鄉村咖啡店,同樣的食物和水就可便宜2塊。當然,這不只是食物,各種各樣的商店也需繳交高昂的租金,結果羊毛出在羊身上。

屋主們,房價高漲,未必讓你受惠,那你為何樂見屋價高漲呢?賣屋的雖能透過抬高屋價獲得多一點點的盈利,但這帶來的代價可不便宜啊!當每個人都抬高屋價,那統計數字就會提高,就可能給人更多藉口來抬高屋價。

住,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,就讓我們一起創造一個屋價平平穩穩,居者有其屋的社會吧!屋子,是拿來住的,不是拿來炒的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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